1. 爐子剛使用或長時間不用后,要在120℃左右烘烤1 小時,在300℃左右烘烤2 小時后使用,以免造成爐膛開裂。爐溫不得超過額定溫度,以免損壞加熱元件及爐襯。禁止向爐膛內直接灌注各種液體及溶解金屬,保持爐內的清潔。
2. 冷爐使用時,由于爐膛是冷的,須大量吸熱,所以低溫段升溫速率不易過快,各溫度段的升溫速率差別不易太大,設置升溫速率時應充分考慮所燒結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質,以免出現噴料現象,污染爐膛。
3. 定期檢查溫度控制系統的電器連接部分的接觸是否良好,應特別注意加熱元件的各連接點的連接是否緊固。
4. 在工作過程中,一般在200℃~300℃左右若控制偏差還不能消除,出現溫度顯示值與程序給定值不符或擺動過大,檢查參數“M5、P、t"設置是否準確。
5. 箱式爐適用于下列工作條件:
(1) 環境溫度在-10~75℃之間。
(2) 周圍環境的相對濕度不超過85%。
(3) 爐子周圍沒有導電塵埃,爆炸性氣體及嚴重破壞金屬和絕緣材料的腐蝕性氣體。
(4) 沒有明顯的傾斜﹑振動和顛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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